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2014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3.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1年1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各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呼吸机、监测仪)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2、投标人所投产品(呼吸机、监测仪)必须为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之一:(1、)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有所投产品生产日期证明
以上各项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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