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www.szzfcg.cn),且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采购文件。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深圳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08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各供应商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此项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0、其他资质要求: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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