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供应商注册网网址:),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了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载客电梯)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ISO14000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或制造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资质证书B级或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必须具有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投标产品该型号规格产品出具的型式报告或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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