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注册网址:),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招标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包含500万元),提供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与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校园网核心交换机、路由器及网络监控使用的网络交换机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融合设备AV输入卡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为外地企业的,必须在深圳市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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