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车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一)

日期:

2018-07-09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HHZB18141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购买标书时间:201806110900分至2018062117:00”。现变更为:“购买标书时间:201807090900分至2018071717:00”。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91430分”。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00930分”。

3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20180629143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1807200930分”。

4原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做如下修改

变更条款

原招标文件内容

现修改为

商务要求第3

采购人自有9台车辆进行托管,分别为小轿车4(别克英朗2台、大众迈腾2台),商务车4台(别克GL8 2台、本田奥德赛2台),依维柯中巴车1

采购人自有9台车辆进行托管,分别为小轿车5(别克英朗2台、大众迈腾2台、丰田凯美瑞1台),商务车4台(别克GL8 1台、本田奥德赛2台),依维柯中巴车1

商务要求第4条:

报价含车辆租赁费、人员和车辆托管费、油费、路费、停车费、维修费、保险费(投标人自有车辆)、司机工资、加班费、社保、五险一金、税金。

报价含车辆租赁费、人员和车辆托管费、油费、路费、停车费、维修费、保险费(投标人自有车辆的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司机工资、加班费、社保、五险一金、税金。

技术要求第3条: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除120救护车外的一切业务和行政用车服务,其中有2台商务车辆供华为门诊部专用,有一台小轿车供产科产后访视专用。

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除120救护车外的一切业务和行政用车服务,其中有2台商务车辆供华为门诊部专用,有2台小轿车供产科产后访视专用。实际使用时招标人可按需要进行调剂

5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作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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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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