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先行在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购买了采购文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
3.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05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提供承诺函(附件1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5、投标人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明有附件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则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投标货物的合法授权证明(投标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授权证明复印件,逐级提供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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