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HZB201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振新小学(龙岗村第一幼儿园)2021年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的“
专业检测能力 | (1)每提供1台自有购买的配送食品自检检测设备的得0.5分,满分为2分,每提供1名高级食品检验员的得0.5分,满分为2分,两项总计满分为4分,否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检测设备要求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高级食品检验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该成员为本公司自有员工。 (2)投标人与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签订驻点检测服务的得4分(要求协议期不少于1年);否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合作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近6个月第三方检测机构驻点服务的监测报告6份,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8分 |
”。现变更为:“
专业检测能力 | (1)每提供1台自有购买的配送食品自检检测设备的得0.5分,满分为2分,每提供1名高级食品检验员的得0.5分,满分为2分,两项总计满分为4分,否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检测设备要求提供购买发票(或购买凭证)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高级食品检验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承诺该成员为本公司自有员工。 (2)投标人与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签订驻点检测服务的得4分(要求协议期不少于1年);否则不得分。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及合作协议、银行转账凭证、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近6个月第三方检测机构驻点服务的检测报告6份,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8分 |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振新小学(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
道龙岗村第一幼儿园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福宁路50号
联系方式: 杜老师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深万博matext网页登录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3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黄小姐
电子信箱:、
收款单位:深万博matext网页登录深圳分公司(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390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黄小姐
电 话:
深万博matext网页登录
2020年11月25日